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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:“十四五”加大这类装备购置补贴力度,应补尽补!

  为推进畜牧兽医行业高质量发展,农业农村部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并于日前印发。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四五”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养殖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,重点向规模养殖场倾斜,实行应补尽补

  《规划》》提出,到2025年,全国畜牧业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,奶牛、生猪、家禽养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。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,畜牧业产值稳步增长,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,畜禽产品供应能力稳步提升,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加快形成,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。

  在现代化建设目标上,现代养殖体系要基本建立,畜禽种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,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78%。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发展,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8%以上。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加快构建,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冷链物流全产业链生产经营集约化、标准化、自动化、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。

 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: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和现代加工流通体系,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,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,聚焦九大重点任务,突破关键环节,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

  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水平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。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,引导养殖场(户)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,扩大养殖规模,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。大力培育龙头企业、养殖专业合作社、家庭牧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,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,通过统一生产、统一服务、统一营销、技术共享、品牌共创等方式,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。支持中小养殖户融入现代生产体系,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,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,带动中小养殖户专业化生产,提升市场竞争力

  推行全面标准化生产方式。坚持良种良法配套、设施工艺结合、生产生态协调,制定实施不同畜禽品种、不同地区、不同规模、不同模式的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,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。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,创建一批生产高效、环境友好、产品安全、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,推动部省联创,增强示范带动效应。

  提升设施装备水平。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,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加快制定有关涉牧机械、智能设备鉴定大纲和成套设施设备的建设规范,将养殖场(户)购置自动饲喂、环境控制、疫病防控、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,对暂无鉴定大纲的有关涉牧机械、智能设备列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予以支持。积极探索生猪生产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新途径,提高饲草料和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自主研发能力。稳步发展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。

  促进牧区生产方式转型升级。加快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,以提高牧区生产组织化程度为核心,鼓励统筹整合草畜资源,发展现代草牧业。加强农牧结合和区域协作,鼓励发展牧繁农育、户繁企育等新型专业分工模式。提升草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,支持边远高寒牧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,改良天然草场,建设牧区特色饲草基地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,发展标准化养殖场,建设区域性屠宰加工中心。加快牧区畜产品市场化进程,培育优质特色畜在提升畜产品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,要统筹推进屠宰加工、乳肉产品精深加工协调发展,延长产业链,提升价值链,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。优化屠宰加工产能布局。坚持屠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,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,实现畜禽就近屠宰加工。促进畜产品加工集群发展,推进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、与销区对接、向园区集中,形成生产与加工、产品与市场、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的格局。优化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产业链,支持大型养殖企业、屠宰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,开展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配送、销售一体化经营。

  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。继续强化屠宰行业清理整顿,持续推进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撤停并转。加强屠宰加工装备研究推广,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淘汰更新。提升牛、羊、禽屠宰现代化水平,推行畜禽标准化屠宰。持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,强化屠宰环节全过程监管,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,规范委托屠宰行为
       同时,还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,着力构建种养结合发展机制,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,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。畅通种养结合路径。实施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》,畅通农业内部资源循环。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,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,推行养殖场(户)付费处理、种植户付费用肥,建立多方利益联结机制。开展试点示范,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、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技术模式,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,提高粪肥还田效率。统筹考虑种养布局和规模,降低粪肥加工、运输成本。
       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。按照“谁产生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养殖场(户)主体责任。探索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分类管理,确保粪污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,满足肥料化利用的基本条件。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,指导养殖场(户)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,种植户建立粪肥施用台账,健全覆盖各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,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,科学指导粪肥还田利用。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,促进农业标准和环境标准的衔接。

  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。坚持集中处理为主,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,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,提高专业无害化处理覆盖率,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。合理制定补助标准,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。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,健全监管长效机制,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。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试点。

  在保障措施上,《规划》明确,落实用地政策。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,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,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检验检疫、清洗消毒、畜禽粪污处理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,可以使用一般耕地,不需占补平衡。加大对畜牧业发展使用林地的支持,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。

  继续实施生猪(牛羊)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以及畜禽良种、优质高产苜蓿、粮改饲、肉牛肉羊提质增效等畜牧业发展支持项目。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、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,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发展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养殖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,重点向规模养殖场倾斜,实行应补尽补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、畜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、用电优惠政策。探索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基金,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、社会捐赠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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